石嘴山市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交办、转送本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地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
信访人反映问题和查询问题提供方便;
(二)承办市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区和市属部门、企事业单位交办信访事项,
协调中央、区属驻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访问题的处置;
(三)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以及本局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四)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的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
建议和问题,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协调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县区的信访工作。
(六)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七)办理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来信办理科:办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转来的信件以及群众来信的登记、上报、交办、转送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统计和信访动态分析,编发信访情况通报,信访案卷的登记、归档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办公自动化、保密、党建、精神文明、机构编制、信访干部培训、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来访受理科:接待群众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交办、转送来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地方和部门通报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办科:负责督促检查交办、转送到各县区、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件和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本局会议决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信访问题阶段性排查,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对信访量大、重复信访多、信访工作相对薄弱的地区开展督促检查;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